合同包1(建筑规划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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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 下浮率:0.00% |
合同包1(建筑规划管理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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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建筑规划管理服务 | 本项目对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负责的建设项目(仅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建筑部分)的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业务,实施技术审查服务及规划公示公布服务。 | 1、中标人负责依据国家规范、省、市、区的相关要求如实开展相应服务工作,并对正式提交的服务结果负责。2、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工作中所需要的所有设备设施,保障业务交通需求,规范化管理,保障质量,做好服务记录和档案工作。3、中标人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要求,相关资料不得随意外泄。4、中标人应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不得利用本次政府采购业务关系,通过任何形式接受、索要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5、中标人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调查属实的,将依据合约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等相关责任。6、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技术审查事项事中事后内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配合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配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可以要求中标人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检查和整改情况可予以警示、在局系统内通报、依合同第九条追究违约金、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按《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时间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4)《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5)《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7)《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穗国土规划规字〔2018〕9号)(8)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审查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60号)(9)《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穗国土规划规字〔2018〕6号)(10)广州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试行办法(11)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相关规定 | 23,520,000.00 |
何枫、邝婉旋、李燕明、胡志彬、黄淑清(采购人代表)、邝贤国、何宝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计费基价为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招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如评标委员会劳务费,先由代理机构垫付,与招标代理酬金一起结算)按实际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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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建筑规划管理服务 | 10.8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建筑规划管理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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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37.86 | 45.00 | 9.10 | 91.96 | 1 | 1 |
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14 | 23.25 | 9.78 | 62.17 | 2 | 2 |
广州市番禺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71 | 15.75 | 10.00 | 52.46 | 3 |
名 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
联系方式:020-82038645
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联系方式:020-85530825-626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5530825-626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