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二期工程配套项目办公室、展示室等配套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602000312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二期工程配套项目办公室、展示室等配套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不属于中小企业),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相应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做同步变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学院路 联系方式:0535-67080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华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中润大厦2115室 联系方式:0535-685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俊 电 话:0535-6858006 更正公告.pdf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pdf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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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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