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ZB2026-CS-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6-04-23,更正为:2026-04-27。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4-29,更正为:2026-05-0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7 09:30:00,更正为:2026-05-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5-07 09:30:00,更正为:2026-05-11 09:30:00。
1.更正原分项报价最高限价:
原即时档案扫描每页 ≦0.48元,更正为:即时档案扫描每页 ≦0.45元
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每案 ≦70元,更正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每案 ≦65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155]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柴家什字88号
联系方式:029-87629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瀚海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枫叶大厦1幢C1301室
联系方式:13359182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恺、马超
电话:13359182918
陕西瀚海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