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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清河管理处水务综合保障-食材费、食堂人员服务费中标结果公告

2026-05-12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一、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9095-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清河管理处水务综合保障-食材费、食堂人员服务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35.00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弘景丽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南镇清河桥北岸东300米处9号平房

中标金额:235.00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弘景丽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南镇清河桥北岸东300米处9号平房 91110108059248174G 235.00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8.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弘景丽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122.808万元 122.808万元 配置11名食堂服务人员(厨师6人、面点师5人),提供食材采买、食堂餐食制作供应、食堂运行管理等餐饮服务,保障北京市清河管理处处机关、海淀管理所、朝阳管理所、温榆河公园管理所职工食堂就餐,提高就餐质量,确保就餐安全。
北京弘景丽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112.2万元 112.2万元 配置11名食堂服务人员(厨师6人、面点师5人),提供食材采买、食堂餐食制作供应、食堂运行管理等餐饮服务,保障北京市清河管理处处机关、海淀管理所、朝阳管理所、温榆河公园管理所职工食堂就餐,提高就餐质量,确保就餐安全。

服务范围:北京市清河管理处水务综合保障-食材费、食堂人员服务费

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如采购人未确定下一年度服务供应商,供应商须延续服务至与采购人确定的下一年度服务供应商完成交接之日为止。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少波、李雷、武保甲、郭建华、詹春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80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额为基数计算,按以下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各分段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0%;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日期:202648

2.更正公告日期:2026414

3.评标时间:2026429

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水务局网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联系方式:徐工,010-62906889-6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            

联系方式:吴美樾,010-53105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美樾

电 话:  010-5310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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