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5-PL-GK-HW-082-C01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5年显微镜(第一批)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30 16:45:51
二、更正信息
(一)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原内容:
15 | 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一包的所有品目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才可享受投标价格给予12%的扣除)。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 …… |
变更为:
15 | 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
(二)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五、开标与评标 25.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原内容:
25.3……上述企业单位(中型企业单位除外)制造的产品在评审时给予报价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参加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1-12%)。未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评标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型的企业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变更为:
25.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三)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
原内容:
“注:1.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本项目将对提供了有效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及提供了相应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本招标文件规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变更为:
注: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联系方式:010-65194837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10-6519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