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CS-FZ(招)2022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乐民生小区单元房二次装修提升工程投标邀请书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长乐民生小区单元房二次装修提升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XMCS-FZ(招)2022011
各被邀请的投标人:
长乐民生小区单元房二次装修提升工程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5项4.1.9条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试验员: 1 人修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试验员: 0 人。
二、原资格投标文件格式中:“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修改为:详附件1
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
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
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7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你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2、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15 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3万元违约金。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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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福州市长乐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8号
联系方式:郑工、13665056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
联系方式:王工、0591-87731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13665056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