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YTSZC2025-105-1
二、项目名称:(重招)2025年度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社会化考场(龙游县顺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小型汽车科目三)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总价:731500(元) | 龙游县顺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开发区汇通路1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重招)2025年度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社会化考场(龙游县顺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小型汽车科目三)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鄢晓翠,邹正华,王紫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8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龙游县东华街道荣昌东路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012367
质疑联系人:胡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13967019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013889
质疑联系人:陈惜明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7679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方式:0570-7011687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龙游县顺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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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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