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水驱动排烟机采购项目参数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水驱动排烟机采购项目参数征集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0771-32290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队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科长0771-3229082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水驱动排烟机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面向社会公开调研。欢迎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根据公告内容递交相关装备采购需求等资料。
项目名称: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水驱动排烟机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助理、赵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771-32290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71-3229082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助理、赵助理 0771-3229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内容
为确保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水驱动排烟机采购项目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潜在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见附件)进行网上公开征集,征集各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和产品信息,欢迎广大潜在供应商对需求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总队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并进一步论证完善,意见建议具体采纳情况不再反馈供应商,项目各项信息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30日(7个工作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办邮箱(cgb119666@163.com),超过公示期反馈的将不予接收。
(三)意见建议反馈要求
1.意见要求:提出意见按附件格式填写,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无盖章意见或意见不具体则视为无效意见,不列入论证研究范围。
2.提供资料:反馈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扫描盖章);
(2)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反馈表(扫描盖章和电子版);
(3)装备产品说明书(电子版或扫描版);
(4)其他佐证材料。
3.资料上传要求:
(1)邮件主题:某某公司关于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水驱动排烟机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反馈意见。
(2)邮件正文:写明公司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便需要时对接。
(3)邮件附件:
附件1.将营业执照(扫描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命名为“附件1某某公司单位基本信息”;
附件2.将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反馈表上传,命名为“附件2某某公司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反馈表”;
附件3.将所有装备产品说明书和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上传,命名为“附件3某某公司装备其他佐证电子版资料”。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需求公示和征集公告,项目后续相关采购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如有意向,请及时关注后期公告。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征集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