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受故宫博物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故宫博物院2026年热力、给排水系统零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2026年热力、给排水系统零修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83923344、652140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故宫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匡老师010-652140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故宫博物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匡老师010-83923344、652140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完成故宫博物院院内的热力、给排水系统零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阀门、热力管线、给排水管线、用水器具等设施、设备的采购、维修、安装、拆除、以及涉及到的地面恢复和废弃物的清运;故宫博物院院内雨水沟清理以及完成汛期应急抢险保障工作,包括完成三次雨水沟清理,在主汛期(约30天)至少配备10名应急抢险人员及防汛设备。并能完成采购人交派的应急抢修工作,保障用水、用热安全稳定。
2.计划工期:整体工期为36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单项零修任务工期原则不超过7个工作日,复杂项目具体以采购人书面文件确认为准。
3.控制价:人民币257.909305万元,超出本项目控制价、最终报价相对于本项目控制价的优惠比例低于《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录》中承诺优惠率的,为无效报价。最终报价相对于本项目控制价的优惠比例=[(本项目控制价-最终报价)/本项目控制价]*100%
二、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
(3)供应商应为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定点名录的入库单位;
(4)所提供的资质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具有本项目的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
(7)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
(8)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满足下列资质,不满足条件的项目经理人员视为无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在本项目的管理期限内,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任务”承诺书。
(10)工程项目作业中具有至少2名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以满足作业要求。
(1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须在国采中心定点采购业务信息系统中备案,且处于未被锁定状态,并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如未备案或已被锁定,视为应答无效。如在合同签订时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处于锁定状态,成交供应商须承诺自愿放弃本项目成交人资格。
2.《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办法:
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
方式:(1)供应商通过免费注册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的方式免费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曾在“化云数智”(d.sinochemitc.com)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凭借注册手机号即可登录;
(2)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页面上方“帮助中心”模块获取。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4-22762073;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
(4)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仅用于便捷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使用,对应电子平台编号/包号为:0747-2661SCCZAB150/01,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均以采购人发布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北京时间9:0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6会议室。
5.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适用):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7.90930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