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S2022112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安县人民法院机房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资格承诺函(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惠安县人民法院18100533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恩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霞光村后窑新村北一区3#楼302室
联系方式:小李 0595-87376817 13338561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惠安县人民法院
电 话: 1810053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