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SY2022045(招标文件编号:LNSY2022045)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高宝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泰景山城8-11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折扣率(%):7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锦州市松山新区高宝汽车修理厂 |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范围 | 1、要求维修的场所、设备和环境良好,并具有固定的维修受理地点,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主要维修人员应熟悉主修车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 3、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4、要求供应商提供车辆一览表中车辆的保养、维修、备品配件更换等工作。 5、应具备定点维修车辆维护、维修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 6、所使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保证使用的汽车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车辆制造厂原厂配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7、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8、电器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9、若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电话报修后,30分钟到达现场维修。 10、备品配件:更换备品配件7天到达并换修。 11、本项目履约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在履约过程中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选择不续签合同。 | 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平、王丙才、张志勇、王天夫、朴美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凌河区解放路5段2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6-2912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416-323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416-32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