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冕宁县城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高阳街道办)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城厢镇东南新区卫星西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FY-采磋-[2022]18号
项目名称:冕宁县城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高阳街道办)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七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项目概况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是维系城镇运转的重要基础,也是城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力,更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对充分构建冕宁县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安全智能、绿色节能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具有重要意义,需编制冕宁县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 专项规划范围
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确定的县城范围,总规划面积6.07平方公里。
- 专项规划内容
在规划中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找出相应的问题所在,针对性的提出城镇道路交通、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燃气等的规划方案和具体建设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制定建设计划,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实际的指导作用。
- 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和图集。(电子文档3份、纸质文档6份)
-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 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因采购人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项目进度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合同约定时间自然顺延,或重新约定。
2.履约地点:冕宁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价款
合同价应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劳务、设备投入、保险、差旅费、管理费、成果、风险、税金、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付款方式
- 第一次付款: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同等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40%的预付款;
- 第二次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方案通过专家会评审后,自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同等金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 第三次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且提交正式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自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同等金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注:①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保险
-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工作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验收方法和标准
1.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采购人验收相关要求执行。
- 其他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截止合同签订之日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以及授权代表在职和社保证明,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 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 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履约验收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城厢镇东南新区卫星西路
方式:4.1 现场获取,应当提供《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2 远程获取,(1)供应商远程办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172302358@qq.com。 4.3报名咨询电话:0834-6721288。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城厢镇东南新区卫星西路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城厢镇东南新区卫星西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严老师:1398926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景辰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城厢镇东南新区卫星西路
联系方式:凌老师:0834-6721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老师
电 话: 13989268800